口譯原本是以兩種語言進行的口語傳譯。但是,把同一語言的訊息內容,以口語方式再傳達一次,可以視為單一語言之間的口譯。而這種方式的學習,可以暫時撤除兩種語言在翻譯時發生的相互干擾以及詞彙不足的困難,而把學習重心放在傳達訊息的技巧上。是由外語學習進階到口譯學習階段,融合外語運用能力與導引口譯概念的練習項目之一。
重述練習可以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根據文章內容,以不同的用詞與句法,說出等同的訊息內容。
第二階段則是根據口頭敘述,用上述方式耳聽口說。將上述內容改為書寫的方式就稱之為「改寫」,可以用來訓練筆譯。
在練習重述時,在原語文的訊息內涵與結構上,各有一個重點必需認清。在訊息內涵方面,首先應區分出可以變更的詞彙與無法變更的詞彙。一般而言,專有名詞、人名、地名、組織或作品名稱等,都是固定的專用詞彙,不能更動。而另一方面,表示態度、程度、變化、邏輯關係等概念,就有很多不同的詞彙與用法可以表達。而這也就是實際進行口譯時,對於詞彙的翻譯,所做的初步分析與處理。專名重視固定譯名的查證,概念詞則重視各種同義詞的運用。譯者在這兩方面都要主動意識到問題的所在,並做不同的努力。
在訊息結構方面,應注意原語文的句子或段落結構中,有哪些是需要補充敘述的,哪些是可以刪除的。換句話說,在明確傳達訊息的前提要求下(特別是稍縱即逝的口語),句子的主詞、受詞及句間連詞(如接續詞、接續副詞等)能夠明確提示,語意會比較清楚明確。反之,口語中難免有些重複的冗詞,就有必要加以刪除。這裡所指出的技巧,就是把句子或段落加以重組。其主要概念就在傳遞訊息的同時,確保訊息的完整程度,既不失明確而又能去蕪存菁。譯者在做這項練習的時候,必須將心比心,在設法讓人聽懂的前提之下,加以增補或刪除訊息。
